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林业厅
关于转下达湿地保护工程2012年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张掖市、酒泉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湿地保护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978号)精神,现转下达2012年湿地保护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65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358万元、地方配套1300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转下达的投资计划是《甘肃省二〇一二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甘发改综合〔2012〕186号文附件之三)的补充,总体要求按该计划“简要说明”执行。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实行问责追究制。
二、要充分认识湿地保护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部门和地方责任,精心组织项目实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三、工程建设要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起一套高效的管理制度。要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建设合同制,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技术规程、质量保证体系,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财务会计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四、根据国家湿地保护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抓紧安排项目建设任务,地方配套资金由相关市、县自筹解决,并保证足额到位,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要对工程建设全面实施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实施,切实将科技保障贯穿于工程规划和实施的全过程。及时总结、筛选和推广适用的湿地保护、开发、利用的科技成果和经验。
五、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程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管理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切实做好项目建设档案管理,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项目建设阶段性总结、检查验收资料、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资料、图片和音像资料等要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
请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逐级将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林业厅,省上将组织力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稽察和检查监督。
附件:甘肃省湿地保护工程(林业系统)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湿地 工程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7月17日印
附件: | ||||||||||||
甘肃省湿地保护工程(林业系统)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隶属关系 | 建设规模 | 开工年份 | 建成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已下达 投资 | 累计完 成投资 | 计划下 达投资 | 主要建设内容 | 备注 |
甘肃省2项 | 合计 | 6846 | 5658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5296 | 4358 | ||||||||||
地方配套 | 1550 | 1300 | ||||||||||
甘肃张掖黑河流域中游湿地修复与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新建 | 市县 | 保护面积3.91万公顷 | 2012 | 2013 | 合计 | 3971 | 3140 | 新建巡护道路40公里,围栏20公里,野生动物救护点400平方米,湿地资源管护39088公顷,渠道疏浚20公里,退耕还泽100公顷,水鸟栖息地改善60公顷,盐碱地改良1650公顷,围堰蓄水200公顷,湿地草场治理2000公顷,生态补水40公里。新建物种繁育中心280平方米,物种观测点3个,水文、水质观测点3个,设置固定样线60公里,固定样地90个,购置防火指挥车、割灌机、灭火机等。 | 甘发改农经〔2011〕2040号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2996 | 2340 | ||||||||||
地方配套 | 975 | 800 | ||||||||||
甘肃阿克塞大苏干湖湿地保护工程项目 | 新建 | 市县 | 保护面积104万公顷 | 2012 | 2012 | 合计 | 2875 | 2518 | 新建保护站1处,管护点1处,围栏23公里,界桩25个,瞭望台3座;购置发电设备、供暖设施各3套。设立鸟类投食点5处,草场改良1500公顷,湿地封滩育草3200公顷,新建科研中心、宣教中心,生态定位监测点1个,水文气象监测点1个。 | 甘发改农经〔2010〕551号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2300 | 2018 | ||||||||||
地方配套 | 575 | 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