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一〔2018〕122号),下达了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补助等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8〕50号)精神,现将按支出方向测算分解的任务计划印随文下达,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下达测算任务计划
请将测算任务计划尽快下达到各县(市、区)、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所属县(市、区)、单位衔接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项目资金。其中:造林补助、森林抚育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省财政厅已按各市州报省厅备案的计划数下达了资金,各有关市州在下达计划时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二、严格执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8〕50号)和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林业专项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8〕157号)精神,本批下达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任务计划包括约束性指标任务和指导性指标任务,约束性指标任务是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具体用途任务计划的量化要求,务必确保完成。指导性任务是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期望完成的任务计划,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各地(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定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做好相关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编制、报批等工作,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确保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资金涉及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按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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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汇总表
2.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补助计划表
3.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表
4.2019年符合条件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生态林分配计划及2018年资金清算表
5.2019年中央财政提前批造林补助计划表
6.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任务计划表
7.2019年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8.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计划表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12月17日
局计财处供稿